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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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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美學〉主編 汪坦、陳志華

《形式與功能》 Horatio Greenough 1805~1852陳志華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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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文

引述

@評註

(美國建築)

忽略了合適、區別和理解

衰敗的一個確切的徵候就是把喜愛的形式和範例拿來套在不適合於他們的用途上。

第一步,我們要觀察各種骨架和皮膚。

形式適合於功能是一切結構物的基本的自然法則

不要為了觀賞和連想而不考慮內部的佈局,把各種建築物的功能強納入一個通用形式。

建築的原則在兩種建築物上發展,一是有機的,另一種是紀念的。

第一種,結構和配置法則決定於一定的需要,服從一個可以邏輯論證的法則(萊特)

第二種,每一個立體只受激發,他們心靈的和他們與之對話的那種情愫的發則限制。

 

(相對的和獨立的美)

我把美定義為功能的許諾。

使用沒有必然聯繫的,沒有功能的因素,不論是形式還是色彩。

(結構和組織)

他需要人的思考,許多許多的思考,不知疲倦的研究推敲,一刻也不停的實驗。

他的簡單決不是那種空虛和貧乏的簡單,他的簡單是正確的簡單。

@本文中部不時提到自然環境的事物具有結構性法則,而人為環境的結構物,必須採用簡單的功能合適於形式的方法來建造,如橋樑、船隻等,才算得是人造物的美。而『簡單』所指的是化繁為簡的思索,並能給予一個正確且明瞭的形式,作為其美背後的力量。

相對的在城市中所普遍存在的裝飾、仿古、自私的形式等。都必須加以批評『不要在為了觀賞和連想而不考慮內部佈局,把各種建築物的功能強納入一個通用的形式』『渴望體面,但忽略了合適、區別和理解』『使用沒有必然聯繫的,沒有功能的因素,不論是形式還是色彩。』並重新思考建築發展過程中的許多現象與原則之間的矛盾與差異,以及對於美的本質之轉變與影響。文/文照http://tw.myblog.yahoo.com/brian.w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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